(七)县财政局:完成县政府交办的非法集资活动处置有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也可以通知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一、联席会议组成
(十二)县民政局:负责查处本县民政系统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参与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6、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自觉主动地服从联席会议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种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联席延安市人事信息网会议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果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会议的议题应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全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商并落实相关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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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县商务局:负责查处本县商务系统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县住建局:负责制定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及实话细则;负责查处本县城建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参与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5年5月19日
1、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开展全县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及时通报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措延安市人事考试施等,反馈县政府各部门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安排的情况
(三)县维稳办:立足全县社会大局稳定,负责做好涉案群众教育稳控、突发性事件应对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指导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县发改委: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涉及的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修正等工作;负责查处本单位业务管辖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参与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县教育局:负责查处本县教育系统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参与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19日印制
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要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做好保密工作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犯罪活延安市邮编动(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监控、侦查、打击和处理;负责维护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事件现场秩序和安全,协助县政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参与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组织、协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县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针对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十八)人行延川县支行:负责组织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参与查处可能引起金融稳定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参与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对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调查、取证和查处;参与分析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可能造成对区域延安市人事局网站金融稳定的影响;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县监察局:负责查处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的行政监察对象;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各单位:
二、联席会议工作原则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延川县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延川县新闻媒体(含互联网)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的管理;负责制定延川县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明确职责、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和“谁主管、谁整顿,谁批准、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谁担延安市电视台新闻保、谁负相应责任”的工作原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4、汇总各成员单位提出的非法集资监管、处置相关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或建议,按程序上报延安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
(九)县农业局:负责制定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及实施细则;负责查处本县农业、畜牧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参与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四)县工商局:牵头组织制定延川县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宣传的审查办法;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宣传的监管和查处;参与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参与有关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延川县延安市考试网人民政府
3、负责非法集资案件案情分析通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十七)县检察院: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员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2、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信息员制度,接受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非法集资案件信息,按程序将案件向县政府汇报,由县政府向县直各行业主管(监管)进行交办
为切实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处非协调配合力度,根据延安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延川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处非联席制度通知如下:
(十五)县法制办:负责延川县内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咨询等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延安市人民政府任免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协调联络召集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十一)县林业局:负责制定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及实施细则;负责查处本县林业系统范围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参与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5、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形式、规律、特点和对策的研究,制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划、方案、措施、工作指导意见和建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审核,按程序报备
(一)县金融办:负责联席会议协调工作;参与延川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流延安市政府程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起草;参与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负责配合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查处等工作;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联席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县委、县政府和延安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议定的重大事项,按上级规定的程序报批
延川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县政府牵头,县委宣传部、维稳办、法院、检察院、经发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林业局、民政局、教育局、工商局、法制办、人行延川县支行及金融办等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召延安市人事局网站集人由县金融办主任白晓东担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承办联席会议日常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和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负责延川县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延川县处置非法集资的政策、方案,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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