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于年5月13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今年5月9日,延安必康公告称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西监管局对公司董事长兼董秘韩文雄、总经理邵新军、财务总监方曦出具两份警示函,事由分别针对公司此前于四月底披露的业绩预告相关信息不准确,且业绩修正严重滞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审计年报。据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股票维权团队沈涛律师介绍,延安必康具体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尚未可知,但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因此给股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股民损失,目前其团队正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