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审判方式
延安时期劳动英雄调解纠纷的故事及启示
□刘俊宜
早在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开始树立劳动模范的做法,到延安时期进一步采取了规范化方式评选与奖励劳动模范。年,陕甘宁边区颁布了《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及其代表选举办法》,该办法不仅规定了劳动英雄和模范生产工作者要由群众选举产生,还详细规定了选举的范围、标准、方式等。在众多评选出的劳动英雄中,诸如特等劳模郭维德、吴满有、申长林,甲等劳模安兆甲、岳先芳等,他们不仅是生产的模范,而且是民间纠纷调解的模范,对于当时社会治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刊登于延安时期《解放日报》、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些调解故事不仅折射出劳动者的民间智慧,更彰显了劳动者的主人翁情怀,对于当今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或许有着些许现实的启示意义。
(二)
以理服人化矛盾:吴满有调解骂人打人案
延安县吴家枣园住户孙兆魁的牛把邻居李旺盛粮食囤上的草吃了一些,被李旺盛发觉。李旺盛当即将牛赶走,大骂孙兆魁,孙兆魁听到后忍受不了,于是和李旺盛争吵。同村有徐泉水、张林为孙兆魁打抱不平,和孙兆魁三人齐上阵,把李旺盛痛打一顿。李旺盛气愤地告状到了政府,政府将该案交吴满有调解。吴满有事前已从村民口中知道了该事件的经过,又问过了双方后提出:“李旺盛骂人不对,孙兆魁等三人打人更不对,罚他们三人给抗属背二百斤柴。”并征求群众意见。大家对这样的处理都很满意。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原标题:《延安时期劳动英雄调解纠纷的故事及启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