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我园将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本着“区域统筹、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确保我园年幼儿园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幼儿园(原青岛市卫生局幼儿园)始建于年,占地面积余平方米,园内环境优美、绿树成茵,三季有花、四季常绿。教职工40余人,专业合格率%,本科学历达90%。近几年先后投资多万元改造室内外环境,室内温馨舒适,玩具充分,设备完善;房屋周围区域布局合理、运动器械齐全、是一所环境与教育相得益彰、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健康教育特色园、省级示范园、市十佳园。
幼儿园坚持依法办园,不断优化办园条件,加大以人为本管理力度,以“求真、崇善、尚美、至爱”为园本文化特色,以“一切为了孩子的终身发展”为办园目标,始终将工作重点放在有利于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上,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山东省“巾帼文明岗”、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青岛市“十佳”幼儿园、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青岛市“学前教育先进集体”,青岛市“工人先锋号”、青岛市“卫生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有山东省三八红旗手1人,青岛市优秀学前教育工作者1人,10余名教师获市南区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爱幼标兵称号;市、区优质课、公开课、研究课20余人次;各级刊物发表、获奖论文文章50余篇,涌现出多名在市内乃至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中青年教师,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
年,我园招收小班幼儿60名。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具有金门路街道办事处、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幼儿报我园优先录取。
(一)第一次招生
年我园优先招收具有金门路街道办事处、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第二次招生
我园将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1.保教费:元/月
2.伙食费:12元/天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招生:年6月14日—6月18日
第二次招生:年6月20日—6月25日
平时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时补招。
(二)报名地点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幼儿园(市南区三明路11号)
(三)报名流程
1.网上填表
6月14日—6月17日,家长登陆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