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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延安市政府发布多个人事任免通知,涉及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王孟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军同志任延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宏亮同志任延安市政府办公室县级督察专员;
王妍同志任延安市接待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郭瑛同志任延安市接待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刘爱军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王志荣同志任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志颖同志任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两年)。
挂职干部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刘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
免去刘爱军同志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副主任职务。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王孟伟同志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李晓俊同志任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县级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刘勇同志任延安能源化工园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李丙忠同志任延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薛延江同志为延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刘一民同志任延安南泥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小雄同志为延安南泥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孙西宁同志任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海宏同志任延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晓强同志为延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以上同志任期(聘期)为3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生态环境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牛勇斗同志任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县级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王思柏同志任延安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市审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王宪儒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刘江同志延安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马力瑞同志任延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刚同志延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副主任职务。
市公安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陈旭东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
赵建斌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政委,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永胜同志任延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博华同志延安市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职务。
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高建中同志任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市农业农村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姚贵军同志任延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免去其延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副站长职务;
郭瑾同志任延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高生君同志延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杨宏俊同志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市商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姬玉生同志延安市商务稽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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