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关于启用三套自动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规范辖区方塔路、二庄科路的道路通行秩序,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在辖区方塔路、二庄科路启用新增加的三套电子监控自动抓拍设备。现将设置地点及抓拍的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设置地点
抓拍功能
限速值
方塔路5公里处
抓拍超速,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接听手持电话,中型以上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入城区
60KM/h
方塔路园丁小区路口
抓拍超速,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接听手持电话,中型以上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入城区
60KM/h
二庄科路延安知新小学公路处
抓拍超速,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接听手持电话,中型以上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入城区
60KM/h
公告日期:年4月3日至年4月10日。
以上违法抓拍设备自年4月11日0时正式启用。
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文明驾驶习惯,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年4月3日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