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延安市政府发布《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孟小钧党延文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延政任〔〕号文件称,经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孟小钧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局长(正县级),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党延文同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局长职务。
孟小钧简历
孟小钧,男,出生于年4月、陕西华县人、年8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商管理硕士学历、三级警监警衔。
.08-.07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08-.04延安市(现宝塔区)公安局临镇派出所治安内勤;
.04-.10延安市(现宝塔区)公安局临镇派出所代所长、所长;
.10-.04延安市(现宝塔区)公安局政工科干警;
.04-.12延安地区公安处治安科干警(其间:.05-.09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2-.01延安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01-.12延安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正科级)(其间:.04-.04参加第二期双万工程工作,任宝塔区官庄乡党委副书记、条子塬村党支部副书记);
.12-.09黄龙县公安局局长(其间:.08-.06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进修);
.09-.12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永坪分局局长;
.12-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永坪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03-.07在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交大教学点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习);
现任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宝塔分局局长。
来源:延安市政府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