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文|武知编|深海
屋漏偏逢连夜雨,延安必康近年“祸事”不断。
新年伊始。延安必康即发布公告,该公司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相关信息披露违规、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等事项被证监会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年1月14日,延安必康发布公告,该公司股票因“违规担保”事项而存在“戴帽”风险,随后,延安必康股价已连续两个跌停。
查阅《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可知,上述违规事项发生于年9月、10月,但是梳理以往公告可以发现,延安必康早有前科。
需要注意的是,梳理延安必康的公告细节可知,在违规事项上,公司出现了“无缝对接”的现象:年10月,延安必康披露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因未披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被证监会处罚,涉及年度为年至年。也即,延安必康几乎是在证监会就此前违规处罚落地的同时继续发生新的违规,并且新的违规行为与年至年的违规基本一致。
据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前次违规事件引发的投资者诉讼已有终审胜诉判例。目前仍有大量案件在诉讼程序中,前次违规事件引发的投资者诉讼案件仍在增加。
据王智斌律师介绍,结合生效判决以及今年1月份新披露出来的违规事实,目前三个区间的投资者可以向延安必康提起索赔诉讼。分别是年4月26日至年3月25日、年2月7日至年2月10日、年9月18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且在对应期间内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该三部分投资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