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
因近期我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聚集和流动,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延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支队决定从即日起暂停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现场办理工作,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暂停期间,请广大群众和企业通过网上自助渠道办理相关业务,确需现场办理的,请扫码登记、佩戴口罩、并持48小时内核酸证明前来办理,防止交叉传染。因疫情未解除造成的相关业务逾期事项将免予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
延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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