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10日14时45分许,我中队民警在洛川收费站外广场开展统一行动,在对陕J***75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地从衣兜中拿出驾驶证,经验丰富的民警仔细查看,发现驾驶证字体异常,印章模糊,随机通知单位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查询,发现该驾驶证是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员杨某无证。
我中队民警立即将驾驶员杨某带回中队进行了询问,杨某交代了自己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持假证是花钱从铜川买的。民警随后告知杨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六条第一款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杨某无证且持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合并做出罚款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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