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复牌后,*ST必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一字跌停。截至7月5日收盘,公司股价报5.61元/股。
因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公司前期存在的违规担保并未解决,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延安必康”变更为“*ST必康”。
事实上,*ST必康的问题不止于此。年10月16日,*ST必康因信披违规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年5月13日,公司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根据法院判决及*ST必康其他违规事实,目前该案有四个索赔时间段:(1)在年4月26日至年3月25日期间买入*ST必康,且在年3月25日收盘时持有股票;(2)在年2月7至年2月10日期间买入*ST必康,且在年2月10日收盘时持有股票;(3)在年9月19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ST必康,且在年12月31日收盘时持有股票;(4)在年5月13日收盘时持有*ST必康股票。符合以上任一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