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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人延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5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11号)、《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延市办发〔〕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通知》(延人社发〔〕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年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进行第二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引进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共招聘引进人,其中县(市、区)招聘人、市直招聘77人。工勤岗位不在招聘范围。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5.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取得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7.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招聘岗位所涉及的范围、户籍、工龄、年龄、任职时间、毕业时间、各类证书及其他职(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考核、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个环节出现空缺情况,均不予递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年9月18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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